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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本市115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作業事宜。

關鍵日程與時間
第 2 學期申請時間:115 年 10 月 1 日(四)至 115 年 10 月 31 日(六)止(續申請者亦同)。

面談與審議時間:預計於 115 年 12 月至 116 年 1 月 辦理(時間、地點另行函知)。

重要提醒:採線上申辦,須於期限內完成填寫與上傳。各項要件缺漏視同未完成,不予實質審議。

2. 申請管道與流程
線上系統網址:新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查作業系統

【個人申請】
家長/申請人步驟:

登入系統註冊帳號並完成線上申請與資料上傳(舊生直接登入)。

線上列印 「申請表」、「家長聲明書」 及 「家長需求表」 共 3 份文件並簽章。

送件與學校審核:

國民教育階段(國小、國中):將 3 份紙本送至設籍學校。學校核章後掃描成 1 份電子檔上傳系統,並於系統勾選審核結果。

高級中等教育階段(高中):

有設籍學校:將 3 份紙本送至設籍學校辦理。

無設籍學校:將 3 份紙本傳至承辦學校(光復高中輔導室 Email:newtaipeicitygfhs@gmail.com)。

【團體 / 機構申請】
直接於系統註冊帳號,並依規定完成線上申請。

3. 業務諮詢窗口(新北市政府教育局)
國民教育階段(國小、國中):

國小教育科 倪先生/陳小姐

電話:(02) 2960-3456 分機 2821 或 2619

高級中等教育階段(高中):

中等教育科 林小姐

電話:(02) 2960-3456 分機 26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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